中午下工,沈雁回换了个摊打盒饭,其他工友都说很好吃,一定要他去试试,热情难却再加吃惯了先前那个摊,换换口味也不错。于是他豪掷五块拿下“顶奢”盒饭,来看看工友口中的盒饭之王到底有多好吃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值秋冬交汇,扬城的天不讲道理,一夜变天不给人准备的机会,沈雁回原以为和往前一样只冷凌晨那小会,干活的时候多运动出热也没啥感觉,现在安静下来,干冷的风刮来直往卫衣里钻,刺得骨头都发颤。

        沈雁回快步走到树后挡风,菜还冒着腾腾热气,扑在面上暖和冰冷的脸。他拆开筷子,吃起热饭。

        肉被炖得软烂入味,进口瞬间,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做的这么好吃?想和老板讨教一番。

        浓郁的汤汁没有挡住猪肉的鲜气,彼此完美交融,吃进去让人连嚼动都忘了,连沈雁回这种口欲不重且平日里奉行能省则省、将就过过的人也不免为这份贵了五块的盒饭折服,希望老板以后多来几回。

        沈雁回发出声喟叹,好想和老板畅谈三百回合。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自己好久不做饭了,在工地吃着八块钱盒饭比自己做便宜还省事,美中不足的就是味道不咋地,不过在一切懒惰面前无足轻重。偶尔呆在家就吃泡面充饥,主打能活着就行,完全没动力开灶,所以他家甚至没有冰箱,锅还是原主人家的,几年了不知道积了多少灰。

        好久以前,他还是挺喜欢做饭的。现在嘛,也许是知道柴米油盐贵,又或者是纯懒,做饭和他已经隔了十万八千里。难道是最近过得太舒服,又燃起他的斗志了?不见得,做给谁吃都不知道,斗志刚烧起点苗头就得被泼碗水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阵强劲的冷风毫无征兆的刮过,钻进宽大的衣领里,冷得沈雁回直打哆嗦,赶紧往嘴里塞了两口米饭暖暖身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吃的太急,饭菜卡在喉咙里,他弯腰猛垂胸口直咳嗽,整张脸被这个小插曲弄得面红耳赤。

        打完饭的大哥走来调侃,“小沈好吃也不能这么吃吧,还是要慢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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